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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东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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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基本情况
学校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,四川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,四川省“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”专业3个,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”专业3个,四川省“民办高校重点特色专业质量提升计划”专业4个,四川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6个。学校现有各类省级课程50门,其中四川省一流本科课程25门,四川省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程12门,四川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课程9门,四川省创新创业示范课程1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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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计划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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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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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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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助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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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专业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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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类招生分流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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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取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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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取规则
2.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动画、艺术与科技、数字媒体艺术、视觉传达设计、影视动画专业仅招收美术与设计类考生。(1)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有关规定,并且要求无色盲、色弱。(2)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,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。(3)对于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,排序规则和生源省份的艺术类投档规则相同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。(4)对于艺术类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,对进档考生,按专业成绩排序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。
3. 对于已经实行“考试招生制度改革”的省(市),我校依据已向各省(市)教育考试院报送并向考生公布的选考方案进行录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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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电话:028-64888001
64888002
64888003
传真:028-64888005
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东软大道1号
邮编:611844
E-mail:edu@nsu.edu.cn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nsu.edu.cn
学校招生微网:http://m.zs.ns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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